9 月 26 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六部门印发《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 40% 比例配建快速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普通国道服务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 8 辆以上电动汽车同时充电需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所有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延伸,到 2025 年具备充电条件,实现有效覆盖。探索公路沿线超充站、换电站等建设。鼓励布局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构建 " 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 " 的交通能源系统。依托郑汴洛濮氢走廊,优先在骨干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建设加氢站,鼓励现有加油(气)站、充电站拓展加氢功能,建设 " 油气电氢 " 综合能源站。到 2027 年,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车位 2000 个,新增普通国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 160 处。
加快推进现有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改造,新建码头、船舶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比例达到 100%。支持 LNG、生物柴油、绿醇等加注及充(换)电供应服务保障设施建设。探索建设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支持有条件的加油(气)网点、水上服务区更新提升配套设施综合服务水平。到 2027 年,完成 800 艘船舶受电设施升级改造。
鼓励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以及区域重点综合货运枢纽设施设备提质升级,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支持高标准仓库与应用自动分拣系统、堆垛机、电动叉车等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应用集装箱、集装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物流装载器具。支持冷藏车等运输设备、制冷系统等冷链设施设备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