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
【地方层面】 1.广东省:以佛山市为重点,加快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应用 近日,《交通强国建设广东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复。方案提出,力争通过 3-5 年时间,设施智慧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大湾区与南沙城市片区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基于 ETC、5G 等技术的车路协同装备及系统研发应用效果明显,在交通安全、信息服务等方面基本实现车路协同,车联网产业链初步形成。预计至 2020 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突破 1 万公里,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同时,方案指出,新能源等交通产业方面将以佛山市为重点,加快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推广应用,推动氢能有轨电车应用,有效集聚氢能企业及相关人才。以珠江旅游为重点,有序推动电动船投入应用。通过 1-2 年时间,佛山市投入应用 1000 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在使用维护上取得典型经 验,并形成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维护保养和安全使用操作指南等相关成果。 2.上海:加大氢能、动力电池、电子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 11 月 30 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上海市开展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复,意见中提出将加大氢能、动力电池、电子控制等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定位导航、智能控制、机器视觉等智能汽车核心技术。加快研制新能源智能汽车车型,加速推动智能汽车测试场景的全车种、 全链条、全风险覆盖。 3.郑州发布机动车限行措施通告:新能源车不受限 12 月 2 日,在郑州市委宣传部的新闻发布会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明确提出,自 2020 年12 月 4 日起至 2020 年12 月31 日止,每天 7 时至 21 时实施限行。郑州市自 2020 年 12 月 4 日起开始施行单双号限行措施,但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4.东莞最新货车限行规定:取消 5 吨以下新能源号牌货车限行措施 近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最新货车限行规定。通告显示,自12 月 1 日起, 除了部分路段,时段外,全市范围内取消对核定载质量 5 吨(含)以下本省籍新能源号牌载货汽车的限行措施。 5.山东十四五规划和 2035 远景目标建议:以氢能、储能等为支撑的新能源 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 近日,山东省委发布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要在新能源新材料强省建设实现重大突破,以核电、氢能、智能电网及储能等为支撑的新能源产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前沿新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等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新材料基地。优化煤炭开发布局和煤电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氢能,拓展外电入鲁通道,稳步推动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完善油气储输网络;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 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 6.力争建成 190 座充电站 江西印发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12 月 4 日,江西发改委印发《江西省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总体目标到2023 年,全省确保新建成各类充电站 96 座、各类充电桩30000 个;力争建成 190 座、60000 个。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奖补力度,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给予适当支持。 7.广东肇庆:对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免收基本电费 12 月 5 日,广东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肇庆市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指出: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自用性充电设施或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对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均免收基本电费。 8.北京小客车摇号新政:每人只能保留 1 个指标 12 月 7 日,北京交通委发布小客车数量调整新政,新政策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根据新政,北京将推动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有序退出,即每人名下只能保留一个指标。同时,新政增加了以“无车家庭”为单位摇号和积分排序的指标配置方式,在 2020 年 6 月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争取意见稿基础上,新政调整了家庭新能源指标占比,设置了三年过渡期。2020 年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数量的 6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 9.海南省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规划建设全省充电桩设施 近日,海南省发布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提到:建设清洁能源岛。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双控行动。大力推进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力推广循环经济,发展全生物降解、清洁能源装备等生态环保产业,推动昌江清洁能源产业园建设。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推进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规划建设全省充电桩设施。提倡绿色出行,提高公共交通 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10.青岛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全力建设国际知名氢能城市 近日,青岛市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实施“东方氢岛”发展战略,远期目标(2026 年-2030 年),把氢能发展成为青岛市重要的能源品类之一,在交通、物流、发电、供热等领域得到全面的应用。届时,青岛在制氢装备、储氢技术、燃料电池等方面达到国际水平,形成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产业集群;累计建成加氢站 50 座以上,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达到 8000 辆;氢气年消费量超过 3 亿标准 立方,培育超过 20 家氢能相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10 亿元的氢能相关企 业 5 家;氢能产业年产值达到大约 500 亿元。 11.上海十四五规划:推进充电桩、加氢站等建设 近日,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制定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优先将节能环保产业做大做强,持续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快培育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新增长点,延展绿色经济产业链。在公共领域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建设,倡导低碳绿色出行,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 12.湖南: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 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湖南省“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发布,《建议》提出,推进一体化融合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各类场景的智能化应用,完善储能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换电站及车路协同基础设施。 13.上海临港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五年规划,将推动 L3 自动驾驶高速路测试 近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牵头编制出台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专项规划(2020—2025)》发布。规划提出,要发挥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优势,争取国家和上海市相关部门支持,申报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国家级质检中心、交通行业研发中心和智慧交通示范工程。推动高度自动驾驶(L3 级别以上)先行 示范,推动有条件开放高度自动驾驶车辆上高速、高架道路进行测试及示范应用, 在特定区域率先试点无安全员的自动驾驶载人、载货商业化应用。 14.安徽十四五规划: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十大新兴产业 近日,安徽省印发《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提出要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十大新兴产业;实施“新基建+”行动,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城市大脑、充电桩等建设。 15.贵州“十四五”规划建议: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电网改造 近日,贵州发布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制定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 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提到: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电网改造,推动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建设条件的加油站充换电设施全覆盖。大力发展基础能源和清洁高效电力,做优煤炭产业,扎实推进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推进煤层气、页岩气、氢能、地热能等加快发展,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6.深圳最近限行通告发布,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12 月 14 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深圳市部分区域及道路限制货车行驶的通告。通告显示,重型或中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轻型、微型货车在部分区域和路段限行,新能源车、香港号牌(含香港内地牌和内地香港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不受限制。 17.超 5900 万元,深圳2016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公示 12 月 14 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圳市 2016 年度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拟资助项目情况的公示》。公示显示,近日,深圳市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对深圳吉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企业 2016 年度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清算项目进行审核,此次补贴共涉及新能源汽车 2760 辆,拟补贴资金共计 5979.04 万元。 18.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充换电站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12 月 15 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充换电站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充换电设施运营企业应积极完善充换电场站安全生产管理,定期开展充换电设施维护及安全检查,确保主机设备、配电设施及保护装置可靠可行。 19.山西:通过价格信号实现电动汽车储能为新能源电力调峰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其中指出要创新车联网与电力系统互动商业模式。立足电动汽车发展现状、趋势和现货市场建设,创新电力市场商业模式,探索建立车联网平台聚合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电力开展日前电力交易,通过价格信号实现电动汽车储能设施集中时段为新能源电力调峰,构建“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新局面。 20.山东:延长电动公交汽车低谷电量奖励政策时间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参照燃煤锅炉电能替代专项行动电价政策,延长电动公交汽车低谷电量奖励政策时间。即,2021-2023 年电动公交汽车集中式充换电 设施每使用 1 千瓦时谷段电量,分别给予 0.91 千瓦时(2021 年)、0.78 千瓦时 (2022 年)、0.65 千瓦时(2023 年)谷段电量奖励。奖励电量用于抵扣峰段(优 先)和平段电量,降低电动公交汽车用电成本。 21.云南:对新能源汽车 2 小时内(含 2 小时)免收停车费 近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对新能源汽车2 小时内(含 2 小时)免收停放服务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优惠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2.西安: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 年底 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西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明确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政策,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 2022 年底。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替换力度,对新能源公交车按照国家财政补 贴标准的 1∶0.5 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同时,《措施》明确加快汽车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便利加油站 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三改一通一落地”工作实际, 支持具备建设条件的小区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 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照《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 动方案(2020—2022 年)》相关规定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 23.温州: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 1:0.5 比例配套 近日,温州市发布了《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具体补贴标准如下:对购置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按国家补助标准 1:0.5 比例配套,技术标准按照部委年度文件执行;建设补贴:专用和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验收投入使用并接入市级服务平台的,按充电基础设施的直流给予每千 瓦 250 元、交流给予每千瓦 100 元分类补助;运营补贴:以充电基础设施的实际 充电量为基准,对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给予运营补贴 0.10 元/千瓦时;电费补 贴:个人消费者建设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 600 元/桩的充电费补贴,由电力部门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